宁夏回族自治区采取各种特殊措施和优惠政策,促使民族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。
宁夏山川交错,灌区与山区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。为此,自治区采取分类指导、区域推进、提高全区整体水平的方针来发展民族教育。在回族聚居的贫困山区,实行了早午班、复式班等多种教学模式,开展了女童教育科研实验,对回族学生实行了减免学杂费和发放奖学金制度,成立了贫困地区女童教育促进会。宁南贫困地区是回族聚居区,自治区抓住实施义务教育扶贫工程、世行贷款项目等契机,集中力量,大力做好适龄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入学和巩固工作,降低辍学率。在高等教育方面,设置了大中专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(部),对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回族学生实行降低分数段录取的办法,加快回族专门人才的培养。成立于1994年的西北第二民族学院2000多名在校生中,除当地的回族外,还有来自新疆、青海、甘肃、内蒙古等地23个少数民族的学生。
截至目前,全区共有寄宿制回民中学7所,回民小学77所,回族在校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,小学达到34%,中学达到21%,大学达到20%,回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2%。一个多层次、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已初步形成。